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

时间:2025-02-19 22:34:37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1

为了准确评价教师的工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够科学、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讲课和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成员:xxx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 、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童乐双语幼儿园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己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者、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童乐双语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带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是的一票否决。

2 、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会客或开手机、办私事、擅离职守、全院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和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之间散步别人的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老师和保育员不准带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更鞋。

(2)不准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请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则有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你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规章制度2

第一章 奖则

一 课题研究奖

1、获国家、省级课题研究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获市级课题研究奖 100元;

3、园级课题研究奖 30元。

二 通讯报道、论文发表奖

1、专业刊物发表:国家级奖100元、省级80元、州级 50元、市级10元。

2、相关网站发表:(指经幼儿园上传,市级行政、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国家级50元、省级40元、州级30元、市级10元。

三 争先创优奖

1、获得各类优秀表彰:

国家级奖400元、省级奖200元、州级奖100元、市级奖50元、园级奖30元。

2、教育教学活动评优:

国家级 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 元;

省 级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州 级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市 级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3、活动方案、案例等评比:

国家级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省 级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州 级 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市 级 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

4、教师美术作品在正规刊物发表:

国家级80元/幅、省级60元/幅、州级40元/幅、市级20元/幅。

5、专业技能(弹、唱、跳、画、多媒体等)参赛评奖:

国家级 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省 级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60元;

州 级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40元;

市 级 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园 级 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四 教学指导奖

1、指导幼儿参加教育系统各种才艺展示竞赛奖:

国家级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省 级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州 级 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

市 级 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2、指导幼儿发表各类作品奖:

一件 国家级50元、省级40元、州级30元、市级20元;

二至五件 国家级100元、省级80元、州级60元、市级40元;

六件以上 国家级200元、省级160元、州级120元、市级80元。

3、指导幼儿获市级体育单项奖: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70元、第四名60元、第五名50元、第六名40元。

五 出勤奖

1、一月无请假,无迟到、早退,获全勤奖30元。(送子女上大学5天、婚假5天、晚婚假18天、继续教育和职称考试3天、丧假3天之内,均视为全勤。)

2、经园办安排带班一天补助30元,按月结算。

六 其他奖项

1、学年考核评选优秀班级奖200元。

2、积极承担额外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教师,学期末酌情奖励。

3、热心为家长、幼儿、教师服务并获得好评的教师酌情奖励。

4、为幼儿园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教师酌情奖励。

5、争取非主管部门以外的社会捐款,按捐赠额的6%给予奖励。

6、各类奖项为两人以上或集体形式的,由园务委员会视实际情况分配数额。

7、临时性奖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由园务委员会商定奖励额度。

七 后勤管理奖励

1、安全奖30元/月,学期结束发放。

2、卫生奖20元/月,学期结束发放。

3、后勤人员的其他成果奖比照教学人员的奖励执行。

4、厨房、门卫、保洁等组,每学年表彰1个优秀组,比照优秀班级执行奖励。

第二章 罚则

一 违反师德规范

1、上班时穿高跟鞋、披发、穿着与工作不符的服饰(如超短裙、吊带衫、无袖无领衣服等),经提醒仍未改正的处罚20元/次。

2、上班时聊天、吃东西、串岗、随意接打手机,经提醒仍未改正的处罚20元/次。

3、非本园职工在教室逗留,长时间聊天处罚当班教师20元/次。

4、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对待幼儿态度粗暴恶劣而引起家长投诉、上访,经查情况属实的处罚100元/人次。

5、传播不利于团结的言语、制造同事间矛盾,引起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处罚50元/人次。

6、参与非法集会、赌博等不正当活动而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一经发现,聘请职员予以辞退,正式职员按上级规定处罚。

二 履行职责情况

1、迟到、早退的(包括值日、值班)每次扣10元;旷工一天处罚60元。

2、上班时间班内串岗的',每次处罚20元;

3、病事假(病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期间顶班人员及其签字)每天扣发10元。

4、没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计划总结、未按规定备课、未认真完成各项活动(晨午检、消毒、服药等)记录的,每次处罚5元。

5、无特殊情况,班级幼儿出勤率低于(大班95%,中班90%,小班85%)规定比率的,处罚本班老师10元/月。

6、缺席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处罚5元/次,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7、在各类业务研讨活动中,不积极参与、不做笔记、做私事、谈聊与活动无关话题,经提醒后仍未改进的处罚5元/次。

8、因保管不力或违规操作,造成公物(教具、图片、仪器、电教设备、音像碟片等)损坏或遗失的,按所损物品适时价值分责任赔偿。

9、在管理幼儿午睡时干私事、打瞌睡致使幼儿午睡率不达95%的,每次处罚5元。

10、无特殊情况,幼儿户外活动(如入厕、大型活动时等)不配班者或配班不认真者,每次处罚5元。

11、 无正当理由,拒绝园领导分配的工作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处罚100元,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

三 日常安全卫生管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以医院诊断为主),一次处罚50——100元。若引起闹事或者不良影响者,一次处罚200元。

2、因看护不力致使幼儿发生意外伤害(缝针、骨折等)一次处罚100元;若后果严重者,聘请人员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在全园教师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出现特大安全事故,除扣完安全奖外,还将接受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理。

3、隐瞒事故不报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处罚100元,后果严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幼儿上厕所、户外活动保育员和教师同时在场。若出现安全事故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处罚100元。

5、离园时错交接幼儿,一次处罚50元。

6、幼儿放学或中途离园,未按照本园接送制度交接的,每次扣20元;若在此时段出现安全事故处罚100元,由主班老师承担主要责任,另一位老师承担次要责任。

7、在园时间幼儿擅自出走,处罚当班老师100元,造成恶果者,当班老师承担全部责任。

8、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处理不当,致使家长要求退费退园的,视情节轻重处罚100—200元。

9、课间做危险的游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且处罚100元。

10、幼儿乱涂、乱画、损坏公物,践踏园内花草树木,处罚当班老师20元。

11、幼儿将大小便拉在身上,当班教师和配班教师不及时换洗(包括衣裤),若遭家长投诉,情况属实,一次处罚20元。

12、浪费水电,开长明灯,长流水,离园后未关水、电,每次处罚班主任、配班老师各20元。

13、私自将幼儿食品(饭菜、点心)或幼儿园公物带回家,一次处罚20元。

14、住户擅自调换或者出租(借)公房的,按市场标准追缴房租,并强制收回房屋。

15、幼儿饮水杯、毛巾未专用和按天消毒的,每次处罚班主任、配班老师各10元。

16、离园后,教室、寝室或清洁区不干净整洁、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元。

17、卫生检查评比,均分在7分以下,处罚班级奖10元。

18、值周领导不到位,每次处罚10元。

19、因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造成的事故,由园方承担相应责任,园长、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值周领导每次处罚10元;对安全隐患知情不报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 食堂服务管理

1、不服从分配,不采纳正确意见者处罚100元。

2不按时供应饭菜,每人每次处罚20元,因个人原因导致开饭推迟,一次处罚50元。

3、出现一次生饭、菜或烧糊处罚每人100元。

4、幼儿饭菜里发现一次有头发、虫子或其他污物等不卫生,一次处罚每人10元。

5、幼儿用具(包括碗、勺子、杯、毛巾、饭菜桶等)、炊具未按规定擦洗、消毒,不妥善保管,移作他用的,处罚责任人10元。

6、厨房内外不卫生净洁,每次处罚20元。

7、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串岗,每次处罚20元;

8、非工作时间厨房未上锁,每次处罚保管20元。

9、主厨食物未烧熟烧透,玩忽职守,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对操作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10、饭菜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规范,处罚10元。

11、对已登记注册的财产造成流失的,按财产价值给予保管员一定的处罚。

12、执行制度不力,发生火灾、盗窃、投毒等重大事故,处罚厨房分管人员200元,操作人员每人50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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