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水污染的应急预案1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产品食用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安县境内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事件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2)本县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按照水污染事件的级别实行省、市、县分级响应。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位的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1.5突发水污染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将突发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千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下;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5.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水水源污染,影响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1.5.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员中毒(重伤)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县水务局成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水资源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农水股、水建股、防汛抗旱办、水保股、水政监察队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政资源股,办公室主任由水政资源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内设5个应急分队,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各应急分队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1.信息分队:职责:做好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应急车辆的调配。
2.调查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评定事件等级,并将初步调查结果整理上报。
3.抢险(救援)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或永久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善后处理分队:职责:针对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组织技术力量拿出规划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法律、工程等措施对水污染事件进行善后处理,如需采取工程措施,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进场处理。
5.责任追究分队:职责:对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严厉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向司法机关提供详细的调查材料。
2.2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江西省、吉安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对水利系统内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3)负责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报告突发水污染事件以及应急处置的有关情况。
2.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接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负责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情况;负责编写突发水污染事件情况的报告或通报等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核实判定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指导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期间的水量应急调度工作;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工 ……此处隐藏35562个字……掌握水质的变化情况。若发现源水水质异常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运行岗位人员结合意见进行处理。若处理无明显效果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同时降压供水。
2、当班和值班人员发现源水水质恶变,则要求停止进水。若发现恶水已经进入清水池,则停止供水进行排放和清洗。发生上述情况时,单位负责人及时上报。化验工程留足恶水水样,以备分析。
3、发生源水严重污染时,水质检测员协助查明水源污染原因,并对源水水质进行监测,上报单位负责人要求进行水质检测。
4、污染消失源水正常后恢复进水,24小时内加强水质监测密度并做好记录,以防水质再次恶变。
5、48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水的要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采取集中供水。
6、若发现人为破坏(如投毒等),水质受到污染情况,各有关人员在按上述应急程序处理的同时,保护现场,及时通知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工作。
天荒坪镇派出所电话:
7、如有关人员处理不力、失职而造成事故,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章予以处理。
四、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水污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上游污水对供水站的危害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供水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水污染防治应急小组,分管乡长为组长,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岗位人员为组员。防治应急小组全权负责实施单位水污染防治应急监控和救援等工作。
2、职责工作内容:
(1)单位负责人:负责调度技术力量对水污染实施紧急监控和处理,负责水污染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负责。制定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各岗位水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应急措施
(1)污水来临前措施
检验员对水源水和出厂水质要提高监测频次,通知运行岗位人员在污水到达之前尽可能多备水量。
运行岗位人员按照化验室的.通知开足马力制水,以备急用。
及时向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向用水户提前发出预警,争取必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2)污水过境时措施
检验员对水源水继续不断监测,高度关注污水过境时的水质动态变化,加强水质监测,将监测资料报送应急小组。
运行岗位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必要时减少或停止供水站的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水污染的影响基本结束后,经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4、污染处理方法
(1)如果污染物可吸附的,取用活性炭处理,如机油、柴油、苯等。
(2)如果污染物是可氧化的,取用高锰酸钾。
(3)如果是酸碱污染,取用酸碱调节办法。
(4)如果污染源为病毒传染性的,取用消毒方法,加强投氯或相应的消毒方法。
农村水污染的应急预案8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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